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范围
  1、文书司法鉴定
  2、声像资料鉴定
  3、痕迹司法鉴定
  4、微量物证鉴定
  5、法医毒物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
  7、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
  8、电子数据鉴定
鉴定标准
  1、文书司法鉴定标准
  2、声像资料鉴定标准
  3、痕迹司法鉴定标准
  4、微量物证鉴定标准
  5、DNA鉴定标准
  6、法医病理鉴定标准
  7、法医毒物鉴定标准
  8、司法会计鉴定标准
  9、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10、电子数据鉴定标准
受理程序
  1、准备必要资料
  2、初步审查
  3、填写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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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任重道远 能力验证成绩喜人

    2017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又进入一个新周期,按照山西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山西省的各个司法鉴定机构都按要求上报能力验证,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参加能力验证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因专升本而更名山西警察学院,故鉴定中心亦更名为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按照规定,参加了司法部能力验证,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获取鉴定机构执业许可证和鉴定人执业证,是依法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前提,而依法通过相应的能力验证,则是从事相关鉴定的质量保证。    

    望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全体同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制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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