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范围
  1、文书司法鉴定
  2、声像资料鉴定
  3、痕迹司法鉴定
  4、微量物证鉴定
  5、法医毒物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
  7、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
  8、电子数据鉴定
鉴定标准
  1、文书司法鉴定标准
  2、声像资料鉴定标准
  3、痕迹司法鉴定标准
  4、微量物证鉴定标准
  5、DNA鉴定标准
  6、法医病理鉴定标准
  7、法医毒物鉴定标准
  8、司法会计鉴定标准
  9、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10、电子数据鉴定标准
受理程序
  1、准备必要资料
  2、初步审查
  3、填写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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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声像资料鉴定

声像资料检验鉴定主要有:

  • 声像资料的完整性检验即确认声像资料是否有开始、结束、删除、添加、篡改、编辑等特征的专门性工作。
  • 说话人鉴定,它是利用声谱仪等综合检验方法对录音中说话人与已知说话人的语音进行分析,以确认说话人是否同一人的检验活动。进行话者确认的案件,要有案件发生过程中作案人的说话录音(检材录音),和案件侦查中提供的嫌疑人的说话录音(样本录音)。
  • 噪音降除就是通过应用软硬件对含有噪音的语音文件进行技术处理,提高语音的信噪比,消除噪音对语音的掩盖。
  • 微弱语音增强,对遇到的语音信号较弱而言语内容听辨不清的声像资料,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对录音进行处理,以提高语音的信噪比,从而能够听辨清楚言语内容。
  • 语音人身分析就是根据录音中的言语内容对未知说话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生活地域、文化水平、职业特点进行的分析推断,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方向。
  • 噪音分析是对录音中语音之外声音的声源或声源类型的分析。

  • 录制器材的检验,是指对声像资料的种类、牌号、厂家、产地的检验以及声像资料是否某台录音机或摄象机录制等。

  • 1、文书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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