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范围
  1、文书司法鉴定
  2、声像资料鉴定
  3、痕迹司法鉴定
  4、微量物证鉴定
  5、法医毒物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
  7、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
  8、电子数据鉴定
鉴定标准
  1、文书司法鉴定标准
  2、声像资料鉴定标准
  3、痕迹司法鉴定标准
  4、微量物证鉴定标准
  5、DNA鉴定标准
  6、法医病理鉴定标准
  7、法医毒物鉴定标准
  8、司法会计鉴定标准
  9、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10、电子数据鉴定标准
受理程序
  1、准备必要资料
  2、初步审查
  3、填写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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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春节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心全体人员,因为现在全国还处在重点控制疫情的战争中,又处在春节返回的高峰期,所以,防治疫情是当前重中之重,是政治任务。因为中心没有办法完成对送案人员和取案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所以,节后中心仍然停止受理新的案件,待疫情防控战争取得胜利,中心所在小区完全开放之后,再全面恢复司法鉴定中心的日常工作。期间如果有领取旧案的,严格做好疫情防控,遵守学院保卫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见,不予办理。

疫情防控是国家的大事,要牢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忧患意识,坚决执行坚定信心 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 精准施策的方阵,请各位同仁不仅要做好公共防护,尤其要做好自防。安全第一。

鉴定人员入中心进行积案鉴定,要注意自我防护,佩戴口罩,注意各自距离和说话时回避对面。在中心工作时,注意每天通风一次,通风半小时以上。

因无法购买到口罩,请各自准备口罩。隔两天,我负责去对中心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请各位收到信息后,落实执行。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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